「課文」

詩曰:身轄縣城正不差。
     環觀世道嘆吁嗟。
     人生應把心腸淨。
     莫步歧途入鬼邪。

  

「課文」
審「污穢灶神,嗔恨他人」案證

  

聖示:

吾乃彰化縣城隍尊神,奉玉旨掌管一縣冥政,同時監察世間人之善惡,凡是彰化縣市鄉鎮之鬼魂,皆是吾轄內之百姓。就是陽間之人,雖隸屬於地方官府,但是每人之善惡言行,亦是在吾之監察考績之中。

 

今夜來到貴堂,帶了一位亡魂,來參著天書「道鑑」之案證,茲將亡魂帶上!

 

「課文」
陰差曰: 報告主公!亡魂說她不敢進來。
城隍曰: 將她強押進來。
陰差曰: 亡魂已帶上,請主公定奪。

 

「課文」
城隍曰:
妳這一位女魂,本是鹿港人氏,中年患病死亡,已將近四個月矣,此段期間內,皆被浸在血池中受萬分苦楚,今夜幸蒙南天 關恩主之命,特將妳由地獄中帶出,要妳說出生前過失,以及死後之報應,以警戒陽間之人,快快招出,以記載於「道鑑」天書中。

 

「課文」
女魂曰:
嗚嗚…我本是鹿港北頭人,娘家姓陳,夫家姓施,從小心胸就不能容納他人。出嫁後,也常與人爭吵,所以心中充滿嗔怨,又不信仙佛,好食葷腥,貪口腹而不厭,家中三餐都是魚肉,因我前世無積德,今生福薄,又不知節約惜福,所以身體虛弱,心中時常不滿,又加上與鄰居里人時常不睦,怨氣嗔火凝結,所以患了不治之症而死亡。

死前受盡病魔折磨,因我犯了腎臟病,不能食鹽份及膻物,只有在病中以白稀飯,加一點葡萄糖煮白水,三餐都食些淡而無味之物,此大概是要我補償以前之浪費,也是我貪口腹之報應。

死後被判入「血池地獄」受刑,更是悽慘萬分,因為我生前不清淨,又常在灶前罵人,灶上也不清淨,身為主婦要擔此罪,加上其它罪業,所以被判入血池受罪。幸好我有一位長子,修行大道,也時常助印善書,在我病危之時,更是費心,日夜照料不離,又發善願,誠心修行,所以承蒙臺中聖賢堂 關聖恩主,先保釋我一分罪業,又蒙  南海觀世音菩薩之拔荐,今日方能來此與眾仙佛見面。我一見仙佛毫光閃閃,心中痛苦自然消於無形,非常感謝諸位神聖。我在臨終前,非常感嘆佛祖不慈悲,家人千方百計,也難求我一條生路,至今,才知我命中註定要如此,神仙難救無命人,卻是我之長子在我逝世之後,給我安排素齋敬拜,因他一念之誠,使我能與南海觀音菩薩結了佛緣,今日受菩薩拔荐來此。想起陽間之事,非常懺悔生前之非也。

 

甚遺憾,生前不知隨我孩兒持齋修道,此刻全賴我兒之福蔭,不久將可脫離血池地獄矣。時刻已到,不能繼續再言下去,只有希望我丈夫與孩兒,快研學道理,多行善事。

 

「課文」
城隍曰: 今夜帶一亡魂到此與諸位會面,談論就到此為止,吾並願世人眾善奉行,諸惡莫作,凡是行善之人,他之身上必有光明,行善之家,門庭必定光彩。陽間以金錢為萬能,卻是不能買陰司之罪業,唯有修道行善,才是萬用不盡之功德,聖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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