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妒人之技能 謀人之財產。

 

妒人: 妒忌別人

      不要妒忌別人的技術,經驗,才能。他人技術,經驗,才

      能都是自己努力所得成就,不應妒忌,損壞或妨礙其成就

      ,應心存仁厚,敬而親之,向有技能的人學習。

 

      嫉才妒能,竊人的技能,不公開別人的善良行為,而說人

      家的不是(是非)都是心術極壞,有惡念,不仁慈。這樣在

      果報上是有很重的惡報。

 

竊人之能: 偷取人家的文章、計劃、技能、心血成果,據為己有

          。

 

蔽人之美: 隱蔽他人的善良行為,這樣做使人不知。

 

人如果心中毫無好善之心,時常有惡念,自私心還有嫉妒別人的念頭 ,這樣便會受到惡報。

 

謀人之財產

謀: 圖謀,用計去佔有別人的財產 可知各人的財產有多少,都是

    由各人前世,累世所做有多少好事,善事而有的果報及福報

    。不可以有計謀去偷取別人之財產,是會禍及子孫,不可以

    不畏(害怕)惡赧。

 

「陽間有負恩之人,冥府無不償之債。」人但知今生的債重,不知來生之債尤重。圖謀別人之財產,生生世世是(必然)要還,今生自己不能還完,也會留給子孫來還。所以不可以不害怕有惡報。不應謀人之財產。

 

《毗婆沙論》説:「家中父母兄弟,妻子眷屬,貪得無厭,從來不會滿足。如果看出子女是討債的人,家庭是怨業之處,就會大夢頓醒,久病忽愈了!難道還會為家人多結 冤仇,作惡受報嗎?

 

《論語 而篇》

  子曰:「富而可求也,雖執鞭之士,吾亦為之;如不可求,

          從吾所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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