却 =  卻 - 除掉、消除
病 -  疾病


除病之道,要除病根,病不難除也,其病多半從貪、嗔、痴、愛得來,又由酒、色、財、氣所致,是故修行之人,必先除酒色財氣,去其外感,後絕貪、嗔、痴、愛,去其內傷,病根自拔,病體自癒,然大道可修,長生可得。

今指酒字而言,有人知酒之為害於道也,誓必除之,及見酒猶津津以我自持,或因人勸,或見人行令,而遂有欲飲之意,本不會飲,而此意一起,即如飲也,此乃酒之病根也,除者須於起意之時除之,方能拔淨其根。

貪:貪心、貪念、過份的要求
嗔:嗔恨、嬲怒、忿恨
痴:愚痴、昏眛、障蔽
愛: 血心愛聲色貨利之愛  非仁人博愛之愛  然愛者妄也  命中無應份之聲色  
    運中無意中之貨財  空愛而無實享

酒魔的禍害:
- 飲酒引致有疾病:肝病,腎病,糖尿病,胃病等。
- 多失禮貌,形不隱密
- 洩漏秘密,事業不成
- 羞辱父母,不敬師長
- 父母不喜,眷屬嫌棄
- 會不信因果,開齋,破戒。
- 善人相遠,惡人相近。
- 身心散亂,遠離正定
- 身壞命終,死墮地獄


有人知色之為害於道者,誓必除之,及見色猶念念以我自持,或嬌姿獻媚,窈窕呈情,而心意頗動,遂有羨慕之情,本不會通,而此情一起,即如通也,此乃色之病根也,除者須於起情之時除之,方可盡去其根。


可見酒色之病根,皆藏於心意之間,欲去病根之道,先正其心,後誠其意,而病根自斷也,其病根之未斷者,由心意之未正也,心意未正,偶發一念,雖不會飲,而此意已飲也,雖不會通,而此情已通也。


先時原無所想,因感外而動內,猶水中之月,岸石激水動,則月亦與俱動,雖無其意,而形影已搖也,真道不可得也;欲求斷根之法,儒有非禮勿動,非禮勿視,見如不見,聞如未聞,佛有忘人忘我忘眾生之語,道有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之說,此皆可以鋤酒色之病根也。


詩云:

二八佳人體似酥  腰中仗劍斬愚夫
雖然不見人頭落  暗裏教君骨髓枯

色魔的禍害:
害人倫、害人貞節、害名聲、害門風、害性命、害風俗、害陰騭、害名利、害壽命、害祖先、害妻女、諸害太可怕。

大學:
心有所貪欲而性辟焉
心有所嗔忿而性塞焉
心有所癡奢而性蕩焉
心有所愛妄而性遷焉

是以欲格其心物者。
必戒貪欲,則扶性辟為正矣。           
息嗔忿,則闢性塞為揚矣。           
消癡奢,則收性蕩為定矣。          
剷愛妄,則挽性遷為止矣。
是故君子慎心物於隱微,遏意惡於動機。


故聖人慎心物於隱微之間者,心物未動也,雖未動而持之一慎,則心物終無矣。心物終無,則至性常皓,至性常皓,則即復性初也。

身物昭著,莫不自染己心焉。故賢人驅身物於昭著者,以其心物未慎於隱微也。

心物弗慎於未動之間,貪嗔癡愛遂熾焉,而現於言行矣。此謂之身物昭著者也。故驅身物者,即覺心源也。心者易動,深恐始勤終懈,是病焉,則身物復昭著矣!如能始終覺心,則亦漸趨於覺性矣。及其成功一也。

至於財字難言矣,有因道緣不就,而暫作計較者。有因身家甚窮,而姑求生活者,其勢不得不然,尚有可原,其餘若講門面者,有講聲勢赫赫者,衣服飲食者。


有講田園廬舍者,以及奇技巧取者,常在名場利藪中打拔,屢於算盤斗秤內苛求,即欲求名求利,又欲成仙成佛,這個樣兒也來學道,豈不可笑。


至於氣字,人人未平,剛氣誰人有,正氣誰人養,不過使一切浮氣,燥氣,血氣,俗氣,或於貌上流露,或於言中爭勝,或於事中爭強,或於忿中逞雄,認氣不認理,安有浩然之氣哉,如此等人,也來學道,豈不可笑。

此等病根,欲求絕斷之法,儒曰,不義之富貴,於我如浮雲,又曰,持其志,勿暴其氣,釋曰,不受福德,得成於忍,道曰,悉破慳貪,慈心下氣,此皆可以除財氣之病根也,以上四端,欲斬斷病根,必正其心念,儒在乎醒,釋在乎覺,道在乎悟,能醒,能覺,能悟,則天下事看得透徹也。


偈語:
向前三步想一想  退後三步想一想
瞋心起時要思量  熄下怒火最吉祥

古人云:
「至於橫逆一端,須生憐憫心,憫彼無知,不與計較。又作自己前生曾惱害過彼,今因此故,遂還一宿債,生歡喜心,則無橫逆報復之煩惱。」
孟子說:“其為氣也,至大至剛,以直養而無害,則塞于天地之間。其為氣也,配義與道;無是,餒也。是集義所生者,非義襲而取之也……行有不謙於心,則餒也。”(《孟子•公孫醜上》) 

孟子:『持其志,無暴其氣。』

詩曰:酒色財氣四堵牆   多少男女在中央
      有人跳出圍牆外   便是長生不老方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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