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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於世,須知上天有好生之德,場切勿動輒就屠殺生靈,以貪口腹,蓋因世間一切活物,均有靈性,若無故切莫殺,以免增添罪業.
 
 
世人均以謂天生萬物以養人,殺而食之有何妨哉,是故富貴之家,三餐必殺,,鵝以烹饕,全無惻隱之心,因而富貴之家比較造業深重.
 
 
亦有為人子者,欣逢雙親壽誕,為酬神賽願,而宰殺猪羊,大宴賓朋,殊不知如此大開殺戒,竟促短其雙親之壽算.
誕辰祝壽後,未幾而雙親亡故者,豈可不戒之乎.
 
 
亦有悲哀喪葬之時,竟不知節約,大事舖,大開殺戒以款客,以為哀榮,而不知徒增亡者之罪業而已.
應知宰殺生靈,實有影響陰騭,小則折其,大則絕無後嗣,豈可濫殺生靈乎.
 
 
當今水火刀兵,連年不息,皆由於殺氣冲,罪業深重,造成禍患,若要消除浩劫,須戒殺放生,勿傷物命,則天地泰和,劫數自然而消於無形之中,願諸迷子了悟,者及早反省,造功補過,以免傷及陰騭.
 
 
: 為人子女念親情. 喪喜事時戒殺生
     以免無功添罪業. 有傷陰騭報分明
 
蓮池大師戒殺文
生日不宜殺生 生子不宜殺生
祭先不宜殺生 婚禮不宜殺生
宴客不宜殺生 祈福不宜殺生
營生不宜殺生
 
 
地藏經 利益存亡品第七
勸於閻浮提眾生,臨終之日,慎勿殺害,及造惡緣,拜祭鬼神,求諸魍魎。何以故?爾所殺害乃至祭拜,無纖毫之力,利益亡人,但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
 
 
楞嚴經卷六四清淨明誨之斷殺
阿難,又諸世界六道眾生,其心不殺,則不隨其生死相續。汝修三昧,本出塵勞。殺心不除,塵不可出。縱有多智禪定現前,如不斷殺,必落神道。
 
 
楞伽經卷四
肉食生貪欲,貪令心迷醉,
 迷醉長愛欲,生死不解脫!
 
-是故修行者,慈心不食肉。
 食肉無慈慧,永背正解脫。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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