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公活佛 降
二○○八年八月廿三日
歲次戊子年七月廿三日
聖示:又到中元普渡時節,老衲見眾生到處殺雞、殺鴨、殺豬、屠牛、宰羊及各種生猛海鮮、禽鳥之屬,莫不淪為桌上之祭品佳餚,許多被殺之動物靈向吾哭訴人類之殘酷屠殺,求吾為其做主。
甚麽是中元節呢?
在每年的農曆七月十五日,道教稱為中元節。佛教稱為盂蘭盆節(簡稱盂蘭節),而民間俗稱鬼節。相傳那一天地獄大門會打開,但亦有相傳地獄大門開放一個月。給陰間的鬼魂會放禁出來,有子孫、後人祭祀的鬼魂,回家接受香火供養;無主的孤魂野鬼就到處遊蕩,徘徊在有人跡的地方找東西吃,所以世人紛紛在農曆七月,舉行設食祭祀,供品佈施,誦經等普渡活動,而這一天的普渡習俗稱為「中元普渡」
老衲在此向所有大眾呼籲,所謂「普渡」二字之真義,乃為「普遍救渡一切有情之眾生」之謂也,凡有生命之體均屬之,故不可藉普渡之名而開殺戒,拜葷腥之物,以討鬼神之歡心。殊不知,凡是證得果位之上、中、下界神祇,是不食人間所拜之葷腥物的,因祂們乃清淨之體,皆修得清淨,一塵不染都來不及,怎麼會吃食你們所拜之葷腥之物呢?又能來人間休假之善魂,更是不敢受食葷腥之物,因如此則其靈將更加污濁且累積殺業,將無法再享有一年一次到人間來休假遊玩之假期,且也再無有資格去「聽經亭」聽地藏古佛講經說法矣!是故世之一般大眾見老衲今夜所批之訓文,當猛警醒,不可再造殺業以祭祀鬼神,罪也!需以香花、清茶及素果品敬拜之即可,如此不但誠心且得鬼神之歡喜、鑒納、賜福也,勉之。
濟佛曰:傻生欸!遊歷著書矣!
(此時濟佛口唸真言,八爪護法金龍現於空際,金光閃爍,雄糾糾、氣昂揚,師徒二人上了金龍,金龍以飛快之速向今夜之參訪地出發。)
童生曰:恩師啊!前天徒兒接到國外一封簡訊,上頭說著有一卅四歲女道親發生車禍,腦部受重創,已手術取出腦中之血塊,至今仍昏迷未醒,叩問有救嗎?當時徒兒請示的結果是恐難活命。那位師姊那麼年輕就將走完人生之路,令人不勝唏噓,雖經那邊之經理帶領燒大把香及虔誠向皇母叩首並發愿印善書迴向,但亦因傷重不幸往生,享年卅四歲。那麼年輕就走了,正應驗古語有句話說:「黃泉路上無老少!」徒兒平時勸人戒殺、放生、茹素,有些人就是有一百個、一千個理由拒絕,但是無常到時,您拒絕得了嗎?畢竟殺眾生,食其肉,到頭來一定是要用自己的身體去償還的,與其年輕早逝,不如及早戒殺放生吧!
大智度論:諸餘罪中,殺業最重,諸功德中,放生第一。
詩云:
我肉眾生肉,形殊理不殊,
體會閻君斷,自問應如何。
濟佛曰:唉!人世間之無常,直如曇花之間,剎那即逝,生命與歲月是不會同你妥協的,如果無功以消業,則業報臨身之時,說走馬上就走人,一刻也不停留,只留下陽世親人之唏噓耳!
童生曰:徒兒還接到如此之電話,亡者生前持齋、戒殺、茹素,一輩子修清淨行,但子孫卻在其往生後,想辦葷腥之食,以宴親友,令徒兒頗覺不可思議,兄弟一人主張辦素筵,一人主張辦葷食,為此吵了起來,恩師啊!恩師!您老說句公道話吧!
濟佛曰:哈!哈!吾道何事?竟為此事兄弟反目,真是笑死人了。當知母親生前在世既是位虔誠之道親,且持齋戒殺多年,即知其心之仁之慈,必不喜子孫為其之喪宴而殺生宴客,其理居然可知!就算其母在生沒吃素好了,亦不可在其亡後殺害眾生以添其過,此乃為人子女不可不知者也。凡遇父母之往生或忌日或祭拜祖先皆應以素食之蔬果敬拜之,除可表孝心外,亦免添父母及先人之過,慎思行之可也!
(就在濟佛師徒談論間,八爪護法金龍已飛臨中國大陸廣東省上空,在某一地方降了下來,師徒二人下了金龍,來到一民宅前,見屋內有一寡母及一對兄弟正在看書。)
童生曰:恩師啊,好像沒什麼好訪問的,他們一家和樂,平安無事,有何值得參訪?
濟佛曰:哈!哈!為師既帶你來,就是與「孝」之話題有關,你且待在一旁,待為師施法調出那大兒子之靈,汝親訪問之就可知曉!
童生曰:好吧!一切但憑恩師安排。
(此時濟佛佛扇一搧,那大的年輕人之魂,輕飄飄的往童生及濟佛跟前飄來。)
年輕人曰:咦?您們是何人?怎麼擅闖民宅?再不走我可要報公安來捉你們喔!
童生曰:哈!哈!捉不著的,你我皆非肉身,公安如何捉得了?今夜我與恩師濟公活佛乃為採取「孝與不孝」之善惡案證,遠自台灣來此訪問您,算是你的造化,別人想求都還求不到呢!我看你還是老老實實的把你對媽媽之不孝行為說出吧!如果因而勸化了跟你有相同之不孝行為者,則功果大也!
年輕人曰:唉!說來慚愧,我本是一個乖巧聽話之好孩子,但在一次與朋友去卡拉OK唱歌回來後,性情大變,經常惹媽媽生氣,與媽媽頂嘴,媽媽稍微講了二句,我二話不說,頭也不回的就離家出走,讓媽媽一個人在家擔心,著急掉淚。又有時不知怎的,一生起氣來,牽著腳踏車就往媽媽身上撞過去,想把媽媽撞死,一直到求了道,遇到一位師父幫我解了煞,我多年的頭痛不藥而癒,我那股躁動之性也不見了,真是奇怪,真不可思議,我又回復以往溫馴之個性,全家又和樂融融!
童生曰:可否說說你那次去卡拉OK唱歌沖煞(撞邪)之經過。
年輕人曰:可。那一次我們一行四個人至某家卡拉OK店唱歌,至凌晨二點正準備離開,老闆說:『你們一行五個人一同唱歌,怎只付四個人之錢?少付一人,不成。』我們說:『明明只有四人,怎會有五人?老闆,我看您八成老花看錯了吧!』那老闆見吾一說,氣得調出監視畫面給我們看。畫面清楚拍到確實多了一人隨我們進了包廂去唱歌,只是那人一直坐在那兒不動,但包廂當時確實只有我們四人,並無監視器中的那位男子,莫非他是……鬼?說到此時,我全身起了雞皮疙瘩,打了一個冷顫。
從那天起,我整個人就變了一個人,老是愛跟媽媽唱反調、起衝突,甚至想撞死媽媽,為此媽媽整天以淚洗臉,不知如何是好?要不是有位師父幫我解了煞,讓我恢復清醒的本性,我可能犯下殺母之五逆重罪矣!
濟佛曰:哈!哈!世人在閱讀完本篇善文,不知有所感否?您之孩子突然間變了另一個性格,可能是去了不良之場所沖煞所致,解掉就沒事的。可,今夜時間已晚,可就此回去。
弟子規:
鬥鬧場 絕勿近
邪僻事 絕勿問
凡是容易發生爭吵打鬥的不良場所,如賭博、色情等是非之地,要勇於拒絕,不要接近,以免受到不良的影響。一些邪惡下流,荒誕不經的事也要謝絕,不聽、不看,不要好奇的去追問,以免污染了善良的心性。
孝經云:身體髮膚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。
俗語云: 養兒一百歲,長憂九十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