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條佛規
尊敬仙佛 遵前提後 齊莊中正
循規蹈矩 責任負起 重聖輕凡
謙恭和譪 勿棄聖訓 莫着形相
手續必清 出告反面 不亂系統
愛惜公物 活潑應事 謹言慎行
愛 – 敬愛勿糟蹋、愛護
惜 – 珍惜
公 – 公用、公家、公有
物 – 物品、器具
活佛師尊:
愛者敬愛勿廢棄,惜乃保惜勿亂拋;
公者爾我皆可用,物者物品器具包。
活佛師尊:
人贈經書或桌椅,均乃公物必明曉。
不愛惜公物的害處:
(一) 損德性
金剛經:如人入暗,則無所見。
(二) 受懲罰
活佛師尊:
妄自尊大行越級,當知日後之果報;
固執成見罪難改,造成罪過困陰曹;
剛愎之心最難化,恐其墜落苦自招。
(三) 人效尤
效 – 效法、仿效。
尤 – 過失
活佛師尊:
公物愛惜意須知,上行而下自然效,
愛惜公物可節省,免費銀錢著人勞,
再者急時免憂煩,可除心火起暴燥,
也可添福而折罪,且能化人功德招。
如何愛惜公物:
(一) 不輕棄
活佛師尊:
一針一線保惜全,勿可有心抛九霄。
(二) 謹慎用
活佛師尊:
愛惜公物可節省,免費銀錢著人勞。
再者急時免憂煩,可除心火起暴燥,
也可添福而折罪,且能化人功德招。
活佛師尊:
該用之時勿吝嗇,才能稱為大賢豪;
不該用時勿大意,如珍珠般收藏牢。
活佛師尊:
粗心大意用公物,愛惜之念沒沼濠;
打毁或者忘收藏,以致物品損失掉;
未能省察加重作,當知過錯身纏繞。
(三) 慎保存
活佛師尊:
或是道親行功物,應列公品之規條,
地方壇主代收藏,貴重之品往上交,
勿可視賤別無顧,亦勿專取一絲毫。
活佛師尊:
愛之欲生仁心揚,惜憐未及助賢良,
公忠體國責先守,物華天寶滿世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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