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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衛靈公篇-
子曰:「當仁不讓於師。」
當仁:
一.爲面臨仁德之事;
二.爲擔當實現仁德之重任。
師:一般解爲“師長”。
近人錢穆訓爲“衆人”。
讓 - 謙遜.退避.退讓。
當仁 - 以仁義為己任也, 雖師亦無所遜, 主動承擔應該做的事,而不推
讓。
言當勇往而必為也; 蓋仁者人所自有, 而自為之, 非有爭也, 何
遜之有;程子曰: 為仁在己, 無所與遜, 若善名在外,則不可不遜.
孟子公孫丑上第六章
孟子曰:「人皆有不忍人之心。
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,皆有怵惕惻隱之心,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,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,非惡其聲而然也。
如何能發揮仁德心 ?
一.見義勇為 - 義者宜也
二.仁為己任 - 以仁義為己任
三.當仁不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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