瑤池金母 降
論:「修道至善之理」
道為人之本性,為性命之根源,故有清濁之分。濁者清之源,激濁可揚清。清者,靜心寡欲;濁者,貪嗔痴。是故慾念不除,使擾其神,清濁難分,致害其本性,道難以成也。
心多煩惱,妄念叢生,便亂其志,動靜不一,而遭其傷,故行惡而不知覺,靈台蒙蔽,無所欲為,犯過積罪,此地獄之門不開而自開也。
是故,修道主人,必須「安靜慮得」。
定,而能靜;靜,而能安;安,而能慮;慮,而能得,此乃修道至善之理也。
虛,而能實;實,而能隱;隱,而能微;微,而能顯,此乃修道之神妙也。捨此從非,人自離道。願諸子,應了悟至善之理,勤而修之,則道不成者,未之有也。
詩曰:道本人身秉性來 難分清濁實堪哀
修真最是神安靜 慮得方能善果栽
道為人之本性,為性命之根源,故有清濁之分
老子云:大道無形,生育天地,
大道無情,運行日月,
大道無名,長養萬物,
吾不知其名,強名曰道.
老子道德經:道可道,非常道.名可名,非常名.
無名,萬物之始;有名,萬物之母.
故常無欲,以觀其眇;常有欲,以觀其徼.
兩者同出,異名同謂.玄之又玄,眾眇之門.
道為人之本性,為性命之根源,故有清濁之分六祖曰:
菩提自性,本來清靜.
道為人之本性,為性命之根源,故有清濁之分分清濁
道
虛 靈 一 团
大 而 無 外
無 所 不 包
道 生 一 無 極 生 太 極之 初 動
一 生 二
二 生 三
二 氣 相 交 生 三
三 生 萬 物 天
清者,靜心寡欲;濁者,貪嗔痴三褔:
一. 孝養父母,奉事師長,慈心不殺.修十善業.
二. 受持三歸,見足眾戒,不犯威儀.
三. 發菩提心,深信因果,續誦大乘,勸進行者.
清者,靜心寡欲;濁者,貪嗔痴六和:
一). 見和同解
二). 戒和同修
三). 身和同住
四). 口和無諍
五). 意和同悦
六). 利和同均
清者,靜心寡欲;濁者,貪嗔痴三學:
一). 戒學
二). 定學
三). 慧學
清者,靜心寡欲;濁者,貪嗔痴六度:
一). 布施
二). 持戒
三). 忍辱
四). 精進
五). 禪定
六). 般若
清者,靜心寡欲;濁者,貪嗔痴十願:
一). 禮敬請佛
二). 稱讚如來
三). 廣修供養
四). 懺悔業障
五). 隨喜功德
六). 請轉法輪
七). 請佛住世
八). 常隨佛學
九). 恆順眾生
十). 普皆迴問
清者,靜心寡欲;濁者,貪嗔痴
十善業可分三大類:
身,口,意
身業有三:不殺生,不偷盜,不邪淫
口業有四:不妄語,不兩舌,惡口,綺語.
意業有三:貪,瞋,癡
是故慾念不除,使擾其神,清濁難分,致害其本性,道難以成也.
心多煩惱,妄念叢生,便亂其志,動靜不一,而遭其傷,故行惡而不知覺,靈台蒙蔽,無所欲為,犯過積罪,此地獄之門不開而自開也
是故,修道之人,必須「安靜慮得」定,而能靜;靜,而能安;安,而能慮;慮,而能得,此乃修道至善之理也。
大學
大學之道.在明明德.在親民,在止于至善.知止而後有定;定而後能靜.靜而後能安;安而後能慮,慮而後能得;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,知所先後.則近道矣
定—人能夠持戒,守法,此人身心安定,沒有憂惱恐怖.所以說「因
戒得定,因定開慧」
靜—靜是指心性而,言心不起念,性不住心,又即 心不外向,當然謂
之靜,又心如止水,止水亦當然靜.心靜,性就自然顯.自性根本
是定的,不過為六根六塵所掩蔽,故自性不
露.假使心不起 念,根塵自澄,則性當然顯.
六根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.
六塵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.
安—靜而後才能得安,所以修行特別重視 戒律. 如果作奸犯科即
使政府不制裁,也會受良心責備,身心不安.身心不安,就不能
修靜,要修靜,首先要心靜,身心安靜,才是修安的基礎.
慮—人能心安不動自然心清理明,既達此境,便可安然無慮.無慮
則神清
得—得就是深明得字之義,進一步而知得骨髓,謂之深得,例如說
:得錢.錢在你手,不是已經得嗎?但是錢是否永遠為你所有
,深一層研究,始終都是未得.所以「無所得」謂之 真得.
有等於無,無亦等於有.你說到底是否得呢?
虛,而能實;實,而能隱;隱,而能
微;微,而能顯,此乃修道之神妙也。
捨此從非,人自離道。願諸子,應了悟至善之理,勤而修之,則道不成者,未之有也
虛: 虛無、虛心、虛空
實: 實踐、實現、真實
隱: 隱藏、私隱
微: 微細、微妙、微弱
顯: 顯露、明顯、顯著、顯現
總之,我們修學淨宗所依據的經典是淨土五經一論.修行的方法,有五個科目:三福、六和、三學、六度、十大願王,非常的簡單,非常的明瞭,一點都不複雜.我們一生遵守這個原則來修行,決定成就,真是古語所說:「萬修萬人去.」我們有了這個依據,有了修行的方法.但在日常生活當中,我們用什麼樣的心態,什麼樣的態度,對人,對事,對物.遵守這五個剛領就絶對不會錯,然後一心念佛,求生淨土,沒有一個不成就的.
詩曰:道本人身秉性來 難分清濁實堪哀
修真最是神安靜 慮得方能善果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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